2006年5月12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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瑞安企业财产被盗还将受罚
通讯员 夏秋华 陈世丰 本报记者 朱兰英

  瑞安一家拥有500多员工的企业,安全防盗设施却形同虚设,以至造成38万元巨款被盗。在案发之前,瑞安市公安机关已多次指导和监督该企业要加强内部安全保卫工作,但并未引起该企业的足够重视。案件发生后,温州市、瑞安市两级公安机关对此案高度重视,已组织精干力量开展侦破工作。警方同时表示,公安机关还将根据国务院颁布的《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安全治安保卫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对该企业及有关责任人员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。